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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2025-11-06 19:55 来源:群名网 点击:

315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中国乃至全球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日子,以下是相关信息整理:

1. 背景与意义

- 国际起源: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Consumers International)将每年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1962年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被倾听权)。

- 中国实践:中国自1984年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1993年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将3月15日定为全国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强化维权意识。

2. 中国特色活动

- 央视3·15晚会:自1991年起,中央电视台联合国家部门举办专题晚会,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如2023年曝光“香精大米”“直播苦情戏骗局”),引发公众关注与监管跟进。

各地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消协组织普法宣传、现场咨询,企业推出服务承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维权氛围。

3. 消费者维权途径

-投诉渠道:

- 电话:拨打12315热线(全国市场监管平台)或各地消协电话。

- 网络: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投诉。

- 线下: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递交书面材料。

维权贴士:保留合同、发票、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求(退款、赔偿等);必要时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4. 法律保障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条款:

- 七日无理由退货(网购等远程购物,部分商品除外)。

- 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欺诈可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若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可要求“退一赔十”。

新修订亮点:2023年《消法》修订草案拟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直播带货责任界定,回应新兴消费问题。

5.延伸思考

企业启示:诚信经营、提升质量与服务是规避风险的根本。

社会价值:推动市场公平竞争,促进法律法规完善(如《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

小贴士:维权不仅是3·15当天的行动,日常消费中也应留存证据、理性维权。遇到纠纷可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