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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3名法官指鹿为马,判定大黄蜂是鱼,网友:这判决可以来一打

2026-01-26 20:07 来源:群名网 点击:

加州3名法官指鹿为马,判定大黄蜂是鱼,网友:这判决可以来一打

可能没有人不知道指鹿为马这个成语,说秦朝丞相赵高故意把鹿说成马,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以清除异己。

最近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三名法官却更为离谱,居然公然指蜂为鱼,裁定大黄蜂是鱼类的一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他们也想学赵高,清除异己了?

事实上不是这样,三位法官煞费苦心,引经据典,最终把大黄蜂裁定为鱼,其实有着极为良苦的用心。

原来加州有一个《加利福尼亚濒危物种法》 (CESA),明确濒临灭绝的“鸟类、哺乳动物、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或植物的本地物种或亚种” ,为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能被随便加以杀害。

大黄蜂又叫熊蜂,是蜜蜂科的一类,体型硕大,在蜂类中属于重量级。由于多年来农业活动的侵扰,加州有4个大黄蜂物种Crotch、Franklin’s、Western和Suckley’s cuckoo陷入了困境,面临着灭绝的威胁,加州鱼类和猎物委员会因而在2019年将它们列入了濒危物种法保护的物种。

但加州的杏仁种植者、柑橘种植者、轧棉厂和其他农业团体不干了,因为大黄蜂被列入保护动物,意味着他们将付出更大的农业生产成本,因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称濒危物种法定义的"鱼类 "为 "野生鱼类、软体动物、甲壳动物、无脊椎动物、两栖动物",昆虫不包括在这些类别中,任何昆虫都不能被认定为濒危、受威胁或候选物种。

加州鱼类和猎物委员会反驳称,蜜蜂和其他类似无脊椎动物可以而且应当包含在鱼的定义中,此前已有先例,比如至少一种虾、蜗牛和小龙虾已列入了濒危物种法的保护范围,尤其是一种叫三位一体猪鬃蜗牛(Trinity bristle snail )的蜗牛,甚至根本没有生活在水里,也在1980年以“鱼”的名义,被纳入了该法律的保护范围。

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但萨克拉门托县地方法院在2021年11月做出了判决,支持农业团体的意见,大黄蜂不是鱼,不属于濒危物种法保护的任何野生动物类别。

鱼类和猎物委员会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为了保护大黄蜂们的福祉,他们向萨克拉门托上诉法院提出了上诉。

三位法官在认真查阅了加州濒危物种法后,认为上诉法院可以用新的眼光来审视一些问题,自由解释该法案以实现其补救的目的。随后他们找到了1985年的一个判例,认为“无脊椎动物已经包含在鱼类的定义中”,所以他们得出了结论:

“鱼”这个词是一个法律术语,此前已包含在第2607条规定的 "陆生软体动物"中,因此陆生无脊椎动物,包括这4种大黄蜂的任何一种,都可以被列为濒危或受威胁物种。

至此,大黄蜂被法官们成功地指鹿为马,强行纳入了鱼的范畴,从而得到了保护。

虽然很多网友对此表示震惊,认为颠覆了三观,但很多人还是感到高兴,认为这样的“指鹿为马”可以来上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