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名网 > 杂谈 > 正文

​2017年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26-01-02 06:36 来源:群名网 点击:

2017年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济宁

2017年3月31日14时10分,孙绪东驾驶鲁H990K6小型轿车沿常青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建设北路与常青路路口处时,与魏铭宇(男,中学生)驾驶的沿济宁市建设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魏铭宇及乘车人孙骁策(男,中学生)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德州

2017年04月19日16时50分许,闫锋锋驾驶的冀AV0033/冀TW300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宁津县省道313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保店镇通灰街路口处时,遇高新焰(男,13岁)骑行自行车由东北向西南行驶至7km+670m,高新焰发现半挂车后,将自行车停下并向左侧避让,半挂车在制动过程中,其前部与自行车右侧发生接触碰撞,自行车向左侧倒地,半挂车向前减速运动过程中,将自行车碾压拖带至最终停止位置,半挂车右侧第一轴轮胎又碾压处于倒地状态的自行车骑车人高新焰头部,半挂车停于最终位置,致高新焰死亡,两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闫锋锋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机动车超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高新焰驾驶自行车违法横过机动车道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潍坊

2017年05月24日13时50分许,张美军驾驶鲁VJ3738号 “东风”牌大型专用校车沿省道22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发生地点左转弯时,与对行的王公全驾驶的鲁Q5LA59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王公全、王成花经诸城市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事故原因:张美军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公全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路口未减速慢行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聊城

2017年06月19日12时10分许,武希军驾驶无牌小型轿车,沿省道254线由北向南行驶,行至省道254线茌平段116km+900m处时,与由停在路西侧的鲁P73667号专用校车上下来并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陈振波相撞,造成陈振波死亡,无牌小型轿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无牌小型轿车驾驶人武希军:驾驶机动车观察操作不当、超速行驶、未避让行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鲁P73667号专用校车驾驶人陈金忠:校车未停靠站点停靠、校车未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烟台

2017年08月01日07时许,徐佳琪(女,14岁)驾驶电动二轮车从家出发到东城区由南向北行至龙口市兰高镇镇沙村碑处,与由西向东赵凌云驾驶的鲁FMU557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致徐佳琪受伤。徐佳琪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原因:徐佳琪未满16周岁上道路行驶,行经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赵凌云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二者对该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相当,根据我国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暂定徐佳琪负事故同等责任,赵凌云负事故同等责任。

安全无小事,守法平安行。